宋時風流

第一百五十二章 形同謀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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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廣告1登州阿雲案。一窩蟻  m.yiwoyi.com

    起因是一個名叫阿雲的少女,被逼迫嫁給一個奇醜的男子,阿雲不從,卻被捆着送到了夫家,遭到未婚夫折辱,氣憤不過,拿刀砍傷了未婚夫,斷了其一根手指。

    隨後,夫家報官,阿雲供認不諱,知縣於是以『謀殺親夫』判了死刑。

    案卷上到知府,登州知府以阿雲是在喪母守孝期間,強行被婚配,認為這段婚姻違背禮法,婚姻無效,不能以『謀殺親夫』論,並且人沒有死,所以免了阿雲死罪,報送大理寺批覆。

    大理寺卻認為『違律為婚有實,謀殺親夫不假』,判了阿雲絞刑。

    登州知府不服,並加阿雲有『自首』情節,堅持免去死罪,再次上書。

    繼而,黨爭起。

    『新舊』兩黨各有大佬捲入,開始了在朝堂上的爭論,官司一路打到了剛剛登基的神宗皇帝跟前。

    神宗皇帝見兩廂爭執,將案子交給了刑部。

    而刑部也站在大理寺一邊,指責登州知府為阿雲開脫,再次判了死刑。

    這一舉動,陡然加劇了黨爭,王安石,司馬光兩大巨頭出面,在神宗面前相互辯駁,各自所屬交相攻訐。

    隨後,朝廷的大佬們紛紛站隊,陳昇之、韓絳,呂公弼支持王安石;而文彥博,富弼等支持司馬光。

    一個個全都德高望重,是當朝相公,普通案件變成了黨爭的藉口。

    這些大佬們相互爭論,誰也說服不了誰,持續爭鬥了一年多。神宗皇帝看不下去,想要了結,幾經反覆後,支持了王安石,歷時兩年後,神宗皇帝以特赦的方式,赦免了阿雲,使得阿雲可以歸家,重新嫁人,結婚生子。

    按理說,這個普通的案件到這裏就該結束了,但司馬光等人並未放棄,在二十多年後,神宗駕崩,趙煦繼位後的元祐初年,司馬光命人將已四十多歲的阿雲再次逮回,判處了絞刑,當月行刑!

    距離現在,阿雲被判死已經過去六年,距離最初案發,已經過去了整整二十五年!

    現在,阿雲之子要為母伸冤,狀告到了御史台。


    這再次激起了兩黨的警惕,繼而迅速相互攻訐,以期佔據優勢。

    這個案子,在朝野引起巨大波瀾,擴散飛快。

    當初就是『新舊』兩黨的爭鬥,神宗朝,以『新黨』獲勝,特赦阿雲告終;元祐初,高太后垂簾聽政,司馬光等人掌權,推倒重來,將阿雲判了死刑。

    『舊黨』攻訐『新黨』是『議法不當』、『妄法』、『結黨營私、打擊異己』,阿雲謀殺親夫罪名屬實。

    『新黨』反擊,擺出更多的律法依據,更是搬出了神宗皇帝的詔書,抨擊『舊黨』推翻神宗詔書,是『不臣』。

    雙方競相扣帽子,本就沸沸揚揚的朝野,飛快的被這個案子奪去眼球,開啟了新一輪大戰。

    『登州阿雲案』本身是非常小的案件,之所以這般神速上升,並且持續了二十多年,根本原因,還是黨爭。

    現在,依舊是黨爭!

    三法司委決不下,只能請示政事堂。

    蔡京,曹政,以及新任的御史中丞黃履來到青瓦房,站到了蔡卞身前。

    黃履是一個貌似穩重的中年胖子,神情陳懇,動作緩慢,抬着手,道:「蔡相公,前來告狀的是那個阿雲之子,一個多月前,登州突遇海風,他全家遭難,此子料理了家人後事,便啟程入京為母伸冤。」

    黃履的語氣同樣很慢,一個一個字,十分的清晰穩健。

    蔡卞對這個案子是記憶猶新,反反覆覆多少年,牽扯了太多的人。

    他看了眼蔡京與曹政,皺眉默默一陣,道:「你們御史台將案子接下來了?」

    黃履看着蔡卞,道:「是。此案有諸多問題,御史台不能推脫。」

    在御史台看來,阿雲『謀殺親夫』一案,確實有很多問題:第一,阿雲是在喪母期間被強行婚配,這違背禮法,自然不能算數,那麼謀殺『親夫』就不能成立。其二就是自首,按律應當從寬,加上那『夫』未死,阿雲罪不至絞刑。

    蔡卞又沉思了一陣,道:「你們打算怎麼做?」

    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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