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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九章會叫的狗不咬人(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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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廣告1    第一一九章會叫的狗不咬人

    大肚子病,其實也是吸血蟲病。筆神閣 m.bishenge.com

    全旭有個同學經常在自己面前賣弄自己的專業,他多少記住一些,不過並不確定。

    花了十五兩銀子買的這個少年名叫沈良材,女人則是沈良材的母親叫沈周氏。

    全旭等人繼續上路,反正無論是家丁兵,還是全旭都是坐車,現在多了兩個人,幸好經過沿途的消耗,大車上的物資也空了不少,沈良材與沈周氏坐在馬車,朝着登州城走去。

    登州城是山東的大城,也是一個軍事重鎮,一半百姓,一半軍隊的軍隊家屬的這種城市。

    全旭這樣的外鄉人過來,每個人居然收了四十文錢的人頭稅。

    四十文錢,對於全旭來說,自然是小錢。

    徐彪臨時客串管家的角色,他在城裏給全旭挑選了一家面積不小,還算乾淨的客棧——劉記客棧。

    全旭直接包了一個院子,帶着馬廄,環境還算不錯,不過被褥什麼的,有些潮濕,這讓全旭有些不適應。

    沈周氏很快就進入了角色,充當燒火做飯、洗洗涮涮的工作,而沈良材則被全旭扔在家丁兵中隊伍中,跟着一起吃飯。

    全旭泡了一個熱水澡,神清氣爽,這才向徐彪說出來意:「你去碼頭看看,給我買艘船,我要的船要新,結實,而且要大,至少要兩千料以上!」

    中國古代沒有出現噸計量單位前,船隻的運載是以料為單位來計算大小的。料的前期意思並不是只船承載單位,而是造船所用木料的數量。一料大約相當三百多斤的浮力,兩千料,就是相當於三百多噸的樣子。

    徐彪點點頭道:「是!」

    正所謂領導動動嘴,下屬跑斷腿。

    儘管一路趕來,眾家丁兵都非常辛苦,可是徐彪依舊安排好小院裏的防衛,這才出去辦事。

    全旭又吩咐沈周氏:「沈周氏!」

    「奴在!」


    「這幾天你負責去採買食材,至於飯菜,每頓要有肉食,多買些魚、雞蛋還有下水,每頓肉食要以咱們五十四個人的量買。」

    沈周氏喃喃道:「這怎麼能行,怎麼能一點規矩都沒有!」

    在沈周氏想來,徐彪是一個哨長,姓文的是副哨長,哨長好像總旗一樣,都是七品官。

    當然,明朝的武官雖然不值錢,但是你要看跟誰比。

    跟文官、士紳相比,武官之中,別說七品總旗,就算是五品千品官,也照樣被一個七品知兵罵得頭都抬不起來,更別說什麼六品百戶或七品總旗,從七品小旗了。

    可問題是,在平民百姓眼中,官就是官,身穿官報的人就比他們大,就可以對他們作威作福。

    徐彪和文副哨長自然可以吃肉,全旭這個東家也可以吃肉,三娘這個小妾,跟着全旭吃肉也沒有什麼問題,可是……連他們在內,所有人都吃肉,這就太奢侈了。

    全旭沒有理會沈周氏的想法,淡淡的道:「該買就買吧,向三娘報賬就行!」

    全旭出來的時候,所攜帶的銀子並不算太多,只有不到八千多枚銀幣,用來買一艘船應該是足夠的。

    「是,老爺!」

    「對了,你和沈良材,再買幾匹做,做兩件新衣服!」

    全旭望着沈良材身上的衣服,已經破得不成樣子:「算我賞你們的,我們家裏,沒有一個人穿破衣服!」

    沈周氏這才想起,徐彪等人穿得衣服雖然奇怪,她在洗衣服的時候,發現都是厚實的棉布,非常結實,而且好看。

    沈良材自從長這麼大還沒有穿過新衣服,他興奮的道:「謝全爺!」

    「嗯!」

    全旭擺擺手道:「對了,通知所有人,不准喝生水,所以的水,必須燒開了喝!」

    「是!」

    沈周氏和眾家丁兵們,站崗的站崗,餵馬的餵馬,全旭則擁抱着三娘,進入睡夢中。

    農曆五月已經算是盛夏,夜短天長,全旭一覺睡到自然醒,天色已經大亮,在三娘的服侍下,全旭更衣,洗漱。

    就在全旭吃早飯的時候,徐彪帶着一名瓜皮帽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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