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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官階及官位名稱介紹
春秋時各國官職名稱都不相同,不過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晉國等中原各國官職除小部分略有不同稱謂外,秦國和楚國官職都各有特色。
晉國等國的主要官職:
元帥:也稱執政、元戎,中軍將。相當於現代總理制下的國家總理。
司馬:本來是掌國家軍隊的官銜,佐政輔國,權勢重大。但晉國的司馬弱化,成為軍一級編制下的軍法官。
司徒:司徒主管徵發徒役,兼管田地耕作與其他勞役。
司寇:刑官之名,掌刑法,防奸邪。相當於警察總監。
士師:相當於大法官,主管審判與刑律。
御史:故國時管理文書及記事的官員。
內史:職掌國家租稅、錢穀與財政收支。
中尉:以選任賢能,拔舉官吏為職責。
宦者令:宮內侍者的長官,管理內廷事務。宦者令的權勢很大,常豢養門客。
田部史:徵收租稅的官吏。
國尉:高級武官。初期晉國軍尉沒有細分,後來分為國尉與都尉,有功的軍士許歷升為國尉。趙武初次擔任的「師軍尉」就是國尉。
都尉:軍官職名,早期被稱為「旅軍尉」。
郡守:郡的長官。郡在春秋時出現,多設於荒涼偏僻或軍事要地。董閼於曾為上地郡守。
縣令:縣的長官。處置管理一縣的軍、政、民事務。
師:春秋早期時這是一種官銜,以負責教導王與太子為職,後來貴族家族老師,也被統稱為「師」,是貴族家中上卿。
左師:資格老、年紀大的君主參議人員。
博聞師:君主的學術顧問。
司過:諫議官職。
代相;戰國時代,代相為代地的最高行政、軍事長官。
秦的各級官吏制度,根據
《商君書》記載,共分20級:
1、爵位:公士
2、爵位:上造
3、爵位:簪
4、爵位:不更
5、爵位:大夫
6、爵位:官大夫
7、爵位:公大夫
8、爵位:公乘
9、爵位:五大夫
10、爵位:左庶長
11、右庶長
12、爵位:左更、
13、中更
15、爵位:少上造
14、右更
16、爵位:大上造
17、爵位:駟車庶長
18、爵位:大庶長
19、爵位:關內侯
20、爵位:列侯
周室:《周禮》典制
《周禮》所述的周朝體制十分精密、宏大,因此受到後人的質疑,認為是後人托古所作。按照《周禮》的記載,周朝的中央政權的組織是以冢宰為首的天地四時六官制度。
天官冢宰
「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冢宰的屬官稱為「治官」。包括太宰卿一(太宰為官名,卿為爵位,以下同,只有一個名稱的為爵位)、小宰中大夫二、宰夫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太宰的職責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其六典是: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撫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誥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可見冢宰實際上相當於首相的地位。
地官司徒
「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撫邦國」,司徒的屬官稱為「教官」。包括大司徒卿一、小司徒中大夫二、鄉師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大司徒管理版籍、人民田土之事。小司徒管理京城以及四郊人民、田地、賦稅事務。
春官宗伯
「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宗伯的屬官稱為「禮官」。包括大宗伯卿一、小宗伯中大夫二、肆師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大宗伯管理天子、諸侯的堞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