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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扇門連訓練有素的消防隊員,一時半會而打不開它。既然對方喜歡假設,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假設一下,如果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不是魯中平教授,而是一位重症患者,在撥打10之後,就是去了行動能力,那麼即便是救護車和消防隊同時抵達樓下,這位患者,還能有生還的可能嗎?」
「因此我們不能在已經既成的不合理事實面前,還去高談闊論什麼『合理』,更不能簡單地將門和鎖就直接劃上等號。」
「我就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請問被告,從古到今,門與鎖,它們的標準一樣過嗎?在我看來,門的安全標準,從來都遠低於鎖的安全標準,這才是事實!」
靠!胡律師額頭一下子都見汗了,對方明顯是個高手,找到了一個能夠影響法官判斷的角度。
「對方律師這說法有誤導法官同志的嫌疑。」周至見胡律師一時詞拙,立即舉手:「法官同志,我請求發言。」
「周至同學,你可以發言,不過注意,只能回答控方律師的這個問題。」
法官對這場官司其實也饒有興趣,而且已經看出來,雙方似乎都能夠接受輸贏兩種結果,他們都不太在意「輸贏」,他們更在意的,是「對錯」。
「對方律師提出自古以來門的安全標準,從來都遠低於鎖的安全標準,這是事實。」周至侃侃而談:「但是卻忽略了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這並非他們的主觀意願,而是受客觀條件的限制,導致的不得不無奈接受的現實。」
「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人們的主觀願望,是希望門和鎖一樣的標準與要求。」
「縱向看,歷史上從古到今,大門的設計,都是朝着愈加堅固的方向在不懈努力。」
「橫向看,越加重要的地方,條件允許的地方,所用的大門同樣還是愈加的堅固。」
「因此無論怎麼看,讓大門越來越堅固,一直就是人民追求的目標。希望法官同志不要受對方律師剛剛那番言論的影響。我的陳述完畢。」
不追殺,不牽扯,就事論事,戛然而止。
老胡心裏又暗贊一聲,這位也是高手!
反應賊快還知道怎麼玩。法官最喜歡的就是這樣的人。
似乎這是黃律師設計的一個很有利的點,之前也的確起到了奇峰突出的效果,卻不料被對方小破孩輕描淡寫地就給破了,一下子就將節奏給打亂了。
之後黃律師也對周至的專利授權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認為周至去年未滿十八歲,不符合授權人條件。
但是胡律師早有準備,除了各種補辦的授權協議,甚至連周至讓老媽抄錄簽字,然後動用郵局的高檔設備——傳真機——傳過來的監護人授權書,都準備得妥妥噹噹。
在如此完備的防禦之下,黃律師的進攻就明顯乏力了。
最終法官宣判:「原告魯中平訴訟廣漢紅旗安全防盜門門廠產品因質量問題造成安全隱患,並連帶起訴旌陽金安鎖具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安全防盜門專利授權人周至一案,本庭經合議認為,根據現有國家標準與安全條例,由專利發明人周至授權,旌陽金安鎖具有限責任公司轉授權,廣漢紅旗安全防盜門門廠生產的安全防盜門,完全符合國家c級最高標準,沒有瑕疵……」
「……綜上所述,這次事件,符合用戶對產品使用不當而造成不利後果的特徵,專利發明人周至,旌陽金安鎖具有限責任公司,皆不應承擔法律後果。此次訴訟所產生的費用,由原告人魯中平承擔,如原告不服判決,可以向更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二次訴訟。」
案子宣判結束後,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被李辛請到了了演播廳,進行了一場二次辯論。
雙方並沒有劍拔弩張,反倒是有點惺惺相惜的味道,最終將矛盾的焦點,指向了缺乏國家標準這一條上。
另外就是公共事業部門對於新出現的事物把控不及時,表哥當場演示了在專業特殊工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