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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二十七章經濟學
劾里缽回憶起那一戰,眼神中都還有懼悸之色:「桓赧、散達有遼人暗助,軍力盛強,為了鼓舞士氣,我袒袖垂襴,韔弓提劍,三揚旗,三鳴鼓,之後棄旗搏戰,身為前鋒。」
「鏖戰既久,辭不失從後奮擊,終大敗之。那一戰,從阿不灣至北隘甸,死者如仆麻,破多吐水水為之赤,回顧戰地,馬匹馳突,踩除了一條闊且三十隴的大路!」
「可是我恨啊!相互攻殺的,都是我完顏部的兄弟,族人!都是我幼年時一同巡山圍獵,一同挖參捕獸的弟兄!」
「那一戰之後,我翻身投遼,但是從那次起,我再也不信遼人!」
「之後我破魯部、蒲察部、斡勒部、臘醅部、麻產部,皆獻之遼。」
「遼人將部族都送還回來,歸我統治,但是有個要求,就是出兵破烏春、窩謀罕盤踞的木城。」
「破了木城,遼使又要我破劾者尚駐守的阿疏城。」
「等到破了阿疏,遼國換了奚節度使乙烈前來,說是劾者尚投順了遼國,又要我凡攻城所獲,存者復與之,不存者備償!且欲盡征我部落馬數百匹!」
「我尋思若償阿疏,則諸部不復可號令任使。乃令主隈、禿答兩水之民佯為阻絕鷹路,復遣使於遼曰:『欲開鷹路,非生女直節度使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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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人不知為謀,命我們討阻絕鷹路者,而阿疏城事乃止。」
「節度,遼人就是這樣對我們的,從那個時候起,我部一邊隱藏實力,一邊征伐降服周邊部落,力圖恢復。」
「但是遼人的欺壓實在殘酷,加之這幾年天時艱難,節度,我們需要大宋的糧食、藥品、軍器,我們願意公平交換!」
說完從懷中掏出一個皮囊,抖開來都是金沙:「我們不作過多的要求,只求能給我們一個公平貿易的機會,不再被遼人卡着脖子,苦苦哀求才能半死不活地生存的機會!」
「我們的物產本來是能夠養活我們自己的,人參、貂皮、海東青的價值,曾經有幸上島的部落中人,都告訴過我們,可恨都給遼人掠奪了去!」
說完一指那頭神駿的海東青:「那樣的俊鳥兒,在汴京城值多少我不知道,但是就算在這島上,也起碼值五千貫!」
「五千貫啊,換成糧食都夠我族人吃上一年!可遼人給了我們什麼?!」
「五頭這樣的鳥兒,換得的是進入他們的榷市,痛哭求告,噁心作丑,讓他們的貴人們舒服了,才偶爾施捨的機會!」
「官人,我們也想活得像人!」
……
七月,辛卯,朝廷開始討論三件大事。
第一件,范純仁以國用天下之本,不可以豐年而廢,恰恰相反,正應該趁年景正好,再立常平錢穀斂散出息之法。
以常平錢借貸出息,讓很多敏感的朝臣看到了青苗法的影子,於是紛紛上章以為不可。
但是司馬光回復台諫的貼子裏寫到:「先朝散青苗,本為利民,並取情願;後提舉官速要見功,務求多散。今禁抑配,則無害也。」
意思是說青苗法本來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利民,當時也許民自願,只是因為後來提舉事務的官員想要政績,因此務求多貸,才導致出現問題,如今只要禁止了官員強行攤派,自然就沒有什麼為害了。
蘇軾上奏:「熙寧之法,也未嘗不禁抑配,而其為害也至此。民家量入為出,雖貧亦足;若令分外得錢,則費用自廣。」
「今許人情願,是為設法罔民,使快一時非理之用,而不慮後日催納之患,非良法也。」
其實參考後世校園貸的風波,就能夠明白蘇軾是非常具有先見之明的。
這個道理蘇油也曾經給朝廷講了無數次,不過以前聲音太小,說得也委婉,導致沒什麼人聽。
這次不一樣了,蘇油回京見司馬光,再次重申這辦法決不可行,甚至說出「貸款給無償還能力者即是犯罪」的論點。
他們需要的是賑濟,是移民寬地,而不是什麼寅吃卯糧的貸款!
司馬光已經臥床,不過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