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145章 《取用疏》

阅读页设置
背色

  

  

  

  

  

  

  

  

字體

上一章 首頁 目錄 書架 下一章

    當天下人尤其是京師官員以各種心態等着高務實的三板斧時,高務實並沒有讓他們失望。

    兩日之後,高務實剛剛完成對戶部各項工作的交接,並審視了萬曆元年以來歷年的戶部度支冊薄,緊接着便有一道名為《稅者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疏》上呈皇帝。

    當然,奏疏都是先經通政司而到內閣,是以頭一個看到正文的,乃是諸位閣老。

    《取用疏》開篇頗有意思,幾乎是原封不動地照搬了高拱當年關於「義利之辨」的說法。

    「臣戶部尚書高務實謹奏:《大學》何以言主財?曰:此正聖賢有用之學。夫《洪範》八政,首諸食貨。《禹謨》三事,終於厚生。理財,王政之要務也。

    後世迂腐好名者流,不識義利,不辯公私,徒以不言利為高,乃至使人不可以為國。殊不知聚人曰財,理財曰義,又曰義者利之和,則義固嘗不利也。義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苟出乎義,則利皆義也;苟出乎利,則義亦利也。」

    高務實是高拱的衣缽傳人,以高拱昔日的觀點作為此疏的開篇,政治用意十分明顯。不過,他也不只是出於政治目的,一直以來他也都贊同這一觀點。

    高拱提出的以公利辯私利,確實是一種高見。其中「聚人曰財,理財曰義」是批駁宋儒「以名為利」的觀點。

    與之相反的,則是高拱賦予了「義」和「利」全新的解釋,也就是上文中所提到的:所謂「義」,就是理財,是管理國家的財貨;所謂「利」,當然就是聚財,聚集人才去創造財貨。

    由此而來,「義」和「利」就不再是抽象、虛空的概念,而是社會大眾為國家創造的利益的總和。

    如若一心只為國家謀利而不計較個人利益的得失,則義即利;反之則義非利。因此,「義」和「利」是一種辯證的關係,兩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條件下又可以互相轉化,轉化的條件就是「公私之判」。


    高拱對於公利和私利有着嚴格的劃分,在他的著作《問辯錄·孟子》中曾經這樣寫道:「孟子之學,最嚴於義利之辯,故於篇首發之,不奪不饜,是利而不利也。不遺親,不後君,是不利而無不利也。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所以高務實一直很清楚,高拱所追求的「利」,不是私利而是公利,也就是「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高拱的思想是當前朝臣們都很清楚的,高務實以此開篇先聲奪人,即是提醒他人,他高務實是高拱政治理念的繼承人,任何改革必以高拱當初的理念為基礎。

    同時,這也是團結實學派力量的一種手段,畢竟從「高黨」到「實學派」,本身就是從以社會關係為紐帶的政治集團,到以施政理念為紐帶的政治集團的一種轉變和升華。

    接下來,高務實奏疏中繼續寫道:「蓋謂有國家者,不當私其利於已,而以利為利;只當公其利於人,而以義為利也。蓋以利為利,則失卻人心而國家不可保,亦未嘗利也;以義為利,則得之人心而又有土有財,其利為無窮矣。是則義利之辯如此,為人君者,可不深省於斯?」

    這一段則是像皇帝說明「義利之辨」為何重要。事實上,這一段不僅是強調「義利之辨」的重要性,也是為他的下文打下說理的基礎。

    「我國家以農為本,逐商為末,祖宗成法,句句在訓。農者天下之本,亦為財貨之本,故古人皆以為農之為盛,則國必盛焉。然則天下皆農,果可行耶?臣不以為然。

    臣以為農之為本,如樹之有根,根深則蒂固,如此木即盛也。然木之為木,其勢在干,其榮在葉。雖不可不察其根,亦不可輕其干、葉者也。

    今臣有一言:無士則國不明,無農則國不穩,無工則國不強,無商則國不富。士農工商,雖有先後,獨不可偏廢,望陛下思之察之。

    其如人也,士為其首,農為其身,工為其手,商為其足。倘只余士農,則其人不可行動,不可作為,乃與人彘何異?

    我太祖高皇帝仁恩浩蕩,澤被天下,惜農憫農,制誥以訓。天下社稷,歷二祖列宗至陛下,凡二百一十九年矣,終以重農憫農為要,誠推歷代之冠。

    然本朝既以重農為祖宗法度,卻獨不以興修水利為常,不亦怪哉?臣察究其源,問及各衙,其必曰:太倉不足用矣,固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上一章 首頁 目錄 加書籤 下一章
相關:  宦海龍騰  東唐再續  瑪寂大陸:洛門教宗    路人甲穿越記  董鏘鏘留德記  從特種兵開始的神級背包  神州鎮魔錄  
同類最熱
搜"大明元輔"
360搜"大明元輔"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