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小
中
大
國內行情倒不是吹,你費叔真可以。」費觀笑道:「不過海外市場就鞭長莫及了,我看你心大得很,今後要在國際上往回撈,就得靠他們的海外直匯代理權,都是有外資牌照的。」
「明白了,多謝費叔。」
其實費觀說得一點沒錯,海外文物和藝術品市場,周至是肯定要涉足的。
不過他更希望直接在香港找代理,比如表姐認識的那個傑克似乎人就挺不錯,可以托他幫着尋找,而不是通過國內的大老來辦事兒。
畢竟國內的大老們其實也要通過外資代理機構,多數就是通過其駐紮在香港的辦事處進行的代理委託業務,周至倒是覺得多隔一層多一層的麻煩。
然而費觀說得也有道理,資歷和人脈,能夠認識這些大老,當然不是壞事兒。
費觀卻會錯意了,對着周至奸笑一聲:「不用謝,要知道海外文物可有一樁大好處。」
「自由買賣。是吧費叔?」
「嘿嘿嘿,肘子果然聰明!」
對於文物買賣,國家是有相當多的禁令的。
比如先秦的青銅器、玉器,漢代以前的陶俑、陶器,石器,都是直接禁止買賣的;
其餘規定還有,比如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
又比如除經批准的文物商店、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文物的商業經營活動。
還有就是文物的取得方式就那麼幾種: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從文物商店購買;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還有一條底線,就是四九年以後才出土的所有文物,理論上全是國有文物,不允許私人收藏販賣,一錄都屬於犯罪行為。
所以一些傳世文物,或者是1949年之前出土的文物,其實都是允許民間收藏買賣的,這樣的文物拿到鑒寶節目,自然沒有人說什麼。
當然也還有從古玩市場淘貨撿漏這樣的「擦邊球」。
所有這些條條框框加起來,那就是只有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四九年前就已經出土,並傳承有序的文物,在中國才算是合法的文物交易行為。
賣的話還要受到國家文物保護法律的出境約束條款限制,國內可以自由流通,但是到了一定級別以後,就許進不許出了,不能賣給外國人。
而海外拍賣會上取得的文物,限制就小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