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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的婚嫁服飾還是很大的程度上延續以前的樣式,只是稍作改進。
那時候漢族多以《周禮》中記載的婚姻模板。
那時候的新娘,多穿着層層疊疊的多件廣袖衣服,穿着及胸長裙,而後在最後的一層廣袖長衫外披上一件青色的廣袖上衣,主要為披肩紗制。
女子的婚服顏色是以內紅外綠為主,男性選擇內外都是絳紅色的禮服。
新娘結婚的時候,所穿的禮服也是有講究的。
這種衣服不似平時多穿的胸口很大的服飾,而是名為「翟衣」。
這種衣服上繡有美麗的翟鳥的條紋,因此而得名。
而最為着名晚唐時期的宮廷命婦所穿着的禮服了,這種禮服被稱為「釵鈿禮服」。
這種衣服是在花釵廣袖襦裙和連襟的衣服之上發展而來的,層數繁多。
日本人曾學習唐朝文化發展了和服,最為着名的和服「十二單」就是從晚唐時期的這種禮服所發展而來的。
不過在唐朝以後,這種過於繁雜的服飾開始發生變化,略有簡化。
就逐漸演變稱為一般的花釵廣袖衫了,後來隨着服裝的不斷演化,官員的女兒在出嫁之時可以穿着母親身份才能穿着的衣服了,平民百姓在結婚之時可以穿着絳紅色的禮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