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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這位駱家高祖名叫駱以誠。
之後很有意思,駱以誠所屬軍衛經過一番複雜調整,最終「占籍燕山中護衛」。隨着太祖於洪武三年封朱棣為燕王、洪武十三年燕王就封北平,燕王朱棣帶着「燕山中、左二護衛將士五千七百七十人」北上。
於是,駱以誠就這麼輕易獲得了北京戶口,一文錢沒花都不說了,燕王還打賞了這批人「鈔二萬七千七百七十一錠」——注意,這時候的大明寶鈔還是比較堅挺的,絕非廢紙。
駱家之後的歷代都有記載,不過此處不必細說,只說到了駱安這一代,因為首次混到了指揮使這個級別,居然請動高拱這位翰林編修為其寫墓志銘,可見階層提升了。
當然,本書一開頭就提到過,高拱因為在京不肯受賄,在鄉不許增田,所以在京師的日子長期過得緊緊巴巴,主要創收業務就是幫人寫墓志銘。
按照他的說法,做這事不用出賣良心,了不起也只是幫人家把其祖先的功業誇耀一番,三分功業誇得仿佛有七八分,但終歸不必說假話,算是個不污清名的勾當。京師居,大不易,這實在是沒辦法的事。
不過,無論高拱對此的態度是不是僅僅收錢碼字,但隨着他本人的地位日益提升,駱家反而抓住機會巴結上了他。只是高拱本質上對錦衣衛提防得很,不願意與之走得太近,於是雙方一直都處於一個若即若離的狀態。
然後,高務實就出現了。
略過一些高務實常規的打造人脈操作暫不去提,後來高務實在宮中就曾經用到過駱家的力量,彼時駱家那位出面的錦衣衛大漢將軍,正是負責某處宮門守衛的駱秉良。
駱秉良是誰呢?是駱思恭他爹,也是剛才提到的那位嘉靖朝錦衣衛指揮使駱安的侄兒。
嘉靖四十年的時候,駱安之子駱椿英年早逝,沒有留下子嗣,於是駱家便將駱秉良立為駱安嗣子,以駱椿「親兄」的名義襲職。但此處有個麻煩,那就是駱安的指揮僉事職級,已由駱椿承襲了一輩,所以駱秉良只能降襲祖職為正千戶帶俸。
因此到駱思恭這一代的早年,駱家的家庭經濟已落到比較窘迫的狀況,而駱思恭早年也只好通過京衛武舉來獲得上升途徑。
但是等到駱秉良為高務實立下功勞,駱家的日子頓時翻身,比原歷史上過得更滋潤一些。而高務實作為早知道駱家此後會發跡的人,也是有心栽培。比如到了現在,駱思恭已經混到了「錦衣衛南鎮撫司僉事管事」。
這個職務的意思是,他正式職務為「錦衣衛南鎮撫司僉事」,而後綴的「管事」二字則是在鎮撫使無人擔任的情況下實際管理南鎮撫司事務,可以認為是後世的「代理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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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來了,前任南鎮撫司鎮撫使是誰?沒錯,正是上一章提到過的高務實五哥高務本。
高務本是因為高務實要退出對錦衣衛的直接摻和而自請辭任的,但是他辭任之後朱翊鈞不知為何,卻至今仍未任命新的南鎮撫司鎮撫使,只是讓駱思恭以僉事管事南司。當然,合理推測自然是朱翊鈞想要給高務實一個面子。
反正不管怎麼說,駱思恭他們家老早就和高家有些不遠也不近的關係,高務本則還對駱思恭有些知遇之恩,這總是沒差的。從朱翊鈞今日的表現來看,他也把駱思恭當心腹看待,其中道理就很耐人尋味了。
至於他們此刻提到的王之楨,本書前文也說過,為免讀者諸君忘記,稍稍介紹:王之楨是王崇古的孫兒,王崇古是張四維的舅舅,張四維是高務實的舅舅因此皇帝說王之楨與高務實算是遠房表親。
你看吧,之所以三國里一提到袁紹,言必稱「四世三公」,道理放在如今的大明也是一樣。人脈這種東西,幾代人積累下來之後就是如此錯綜複雜而又時時刻刻都在發揮作用。
高務實的厲害之處當然多,但他是高文正公的衣缽傳人這一點近年來總被人忽視,其實何止這一點,他還是「承三代首輔之餘蔭」呢!這其中的政治能量有多強?
為什麼那麼多改革別人不敢幹,他偏偏就敢?
只憑考得好?只憑立功多?只憑聖卷隆?當然不是,這三代首輔之餘蔭雖然平時看不見摸不着,但它確實存在,而且無時無刻不在發揮巨大作用。
一個首輔做幾年